在2011年生效的國際海事公約和規則修正案的第5條,對“BNWAS”的使用實施了規則.
去年在倫敦召開的IMO(國際海事協會)NAV54(第54次航海安全委員會)已經規定BNWAS將被強制要求安裝。
一、 BNWAS執行要求:
1、2011年7月1日以后新造的150噸及以上的貨船和任何載重的客船都必須配備BNWAS。
2、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客船,2012年7月1日后第一個檢查日。
3、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總噸3000及以上的貨船,2012年7月1日后第一個檢驗日。
4、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總噸500-3000的貨船,2013年7月1日后第一個檢驗日。
5、2011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總噸150-500的貨船 ,2014年7月1日后第一個檢驗日。